立院三讀 生育給付增為2個月
- 轉載自中央社- 2014/05/16 18:13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勞工保險條例部分條文,勞工請領生育給付金額由月投保薪資30日增加到60日,多胞胎按比例增給。
現行法律規定,分娩可依平均月投保薪資請領30日生育給付。
修法後,雙倍給付;生雙胞胎以上者,按比例增給。民國101年度生育數為近8年最高,勞保生育給付總額為14.7萬人次,金額為新台幣40.3億元,相對留職停薪育嬰津貼5.6萬人次、金額49.4億元,兩者受惠普及性相差甚大;公教人員保險法生育給付為2個月,為勞保、公保平衡性,立法委員提案修法。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規定,被保險人若同時符合其他社會保險生育給付,或因軍公教身分請領國家給與的生育補助者,僅可擇一請領,但農民健康保險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