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莎暨海棠颱風釀災 勞保局將主動辦理災區受災被保險人保費免繳並放寬受理核發傷病給付
- 轉載自勞工保險局 -
尼莎暨海棠颱風挾帶風雨,造成全國大小不一災情,為協助受災民眾,勞保局配合「災害防救法」規定,針對災區因災害致家庭經濟有嚴重損失的勞保、就保、農保及國保被保險人,將依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所送受災名冊主動比對,給予6個月的保險費補助,民眾不需提出申請。
此外,「災害防救法」提供勞保被保險人傷病給付,優於勞保傷病給付,於災區因天然災害導致傷病而不能工作,且未能取得原有薪資者,自不能工作當日起即予照顧,放寬受理核發其治療當日起之傷病給付申請,且普通傷病給付門診治療即可請領。
另有關勞保局提供之各項補助及其他權宜措施詳見下表:
《尼莎暨海棠颱風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協助措施》
一、依《災害防救法》提供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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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類別 |
內容 |
災區受災之勞、就、農、國保被保險人自付部分保費免繳,由政府補助 |
(一)災區(以行政院公告為準)內領取政府核發死亡 |
災區受災之勞保被保險人得申請傷病給付 |
(一)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於災區(以行政院公告為準)因天然災害致傷病不能工作,未能取得原有薪資者,得自治療之日起,向勞保局請領傷病給付。 |
二、勞保局權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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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類別 |
內容 |
受災投保單位得依個案辦理勞、就保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緩繳並免徵滯納金 |
受災投保單位或提繳單位無法按期繳納保險費或勞工 |
簡化受災民眾勞、農、國保給付及勞工退休金申請手續,並從速核發 |
(一)勞保給付案件秉持從寬、從簡、從速原則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