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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7月16日起全國戶政所可申辦勞保死亡、生育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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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最新動態
勞保局一站式服務專區 - 常見問題(FAQ)
通則性問題
Q1.
申請勞保/國保生育給付或勞保家屬死亡給付是不是可以指定國內任何一家銀行或郵局的帳戶?
A1:
是的,申請勞保/國保生育給付或勞保家屬死亡給付應提供申請人(被保險人)本人在國內金融機構之存簿帳戶(申請人可以指定任何一家銀行)或郵局的帳戶辦理;惟限本人台幣帳戶,勿使用公司戶、外匯或黃金存摺帳戶,並請將資料確實填寫正確,以免無法入帳。
Q2.
被保險人因存款帳戶遭凍結、扣押、強制執行或有被凍結、扣押或強制執行之虞,無法提供被保險人本人國內金融機構(郵局)帳戶時,是否仍可在戶政事務所申請勞保/國保生育給付或勞保家屬死亡給付?
A2:
不可以,因被保險人需另行提供書面說明及其他證明(如法院扣押證明、催繳本金及利息存證信函、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強制停用信用卡通知書、查封財產通知書……等)送勞保局,不得透過該通報系統申請,請其另填寫各該給付申請書件,並附上法院開具之扣押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另向勞保局提出申請(註)。
註1:申請書索取方式:
勞保生育給付申請書、勞保家屬死亡給付申請書可於勞保局網站(
https://www.bli.gov.tw
)下載或至勞保局各地辦事處索取。
國保生育給付申請書可於勞保局網站(
https://www.bli.gov.tw
)下載或至勞保局各地辦事處、鄉(鎮、市、區)公所索取。
註2:相關證明文件,請向各承辦單位洽詢:
勞保生育給付申請案請電洽勞保局普通事故給付組生育給付科詢問,電話(02)23961266轉分機2866。
國保生育給付申請案請電洽勞保局國民年金組給付一科詢問,電話(02)23961266轉分機6011。
勞保家屬死亡給付申請案請電洽勞保局職業災害給付組死亡給付科詢問,電話(02)23961266轉分機2263。
Q3.
利用跨機關通報系統申請勞保/國保生育給付或勞保家屬死亡給付,事後是否可更改被保險人本人金融機構(郵局)帳戶?
A3:
戶政事務所係每日將申請書電子檔傳送勞保局,若戶政事務所「查詢通報資料」尚未顯示勞保案號,即表示申請案尚未進入勞保局系統,戶政事務所人員可刪除該筆申請案並重行新增申請資料。
若查詢時已有顯示勞保案號,即代表申請案已進入勞保局系統;戶政事務所如有問題,請視給付項目電洽勞保局下列分機詢問:
(1) 勞保生育給付:普通事故給付組生育給付科余小姐, 電話(02)23961266轉分機1460。
(2) 國保生育給付:國民年金組給付一科, 電話(02)23961266轉分機6011。
(3) 勞保家屬死亡給付:職業災害給付組死亡給付科, 電話(02)23961266轉分機2263。
Q4.
至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或死亡登記者非被保險人本人,可否由被保險人委託其幫忙申請此項跨機關服務?
A4:
可以。被保險人可檢具委託書(含被保險人金融機構或郵局帳戶),委託出生/死亡登記申請人代為提出申請。
Q5.
被保險人申請勞保/國保生育給付或勞保家屬死亡給付,或委託他人代為申請前開給付時,應如何填寫「戶政事務所通報申請勞保/國保生育給付(或勞保家屬死亡給付)跨機關服務申請書」簽章欄位?
A5:
申請人(被保險人)申請:申請書所列資料經申請人(被保險人)確認無誤後,於簽章欄位簽名或蓋章。
委託他人代為申請:申請書所列資料經受託人確認無誤後,由受託人於受託人欄位簽名或蓋章。
Q6.
除了至戶政事務所申請勞保/國保生育給付或勞保家屬死亡給付外,勞保局還有什麼管道可以申請上開給付?
A6:
申請勞保/國保生育給付或勞保家屬死亡給付可另至勞保局全球資訊網(網址:
http://www.bli.gov.tw/
)首頁/勞工保險專區(國保為國民年金專區)下載申請書並於填妥後郵寄或親送至勞保局;或持自然人憑證,透過勞保局網站之「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系統(網址:
https://edesk.bli.gov.tw/na/
)申請。
Q7.
生產為多胞胎,「戶政事務所通報申請勞保/國保生育給付跨機關服務申請書」應如何申請?
A7:
若多胞胎出生日期為同一日,應合併以1案申請,不同出生日期,則須分2案申請。
Q8.
申請書及委託書等文件要不要掃描或郵寄給勞保局?
A8:
申請書及委託書等文件正本留存於戶政事務所,保存期限為5年。但勞保局遇有疑義案件須調閱申請書及委託書等文件時,由勞保局逕洽受理之戶政事務所協助掃描或傳真申請書及委託書等文件。
Q9.
民眾不知道是要申請勞保或是國保的給付時,如何處理?
A9:
戶政事務所不需要審查民眾是不是有請領給付的資格,只要詢問民眾是否為勞保或國保的被保險人即可,如果是勞保的被保險人,則申請勞保生育給付或家屬死亡給付,如果是國保的被保險人,則申請國保生育給付。民眾對於其勞保生育給付請領資格有疑義,請民眾洽勞保局電話:02-23961266轉分機2866詢問;若對勞保家屬死亡給付之請領資格等有疑義,請洽分機2263詢問;若對國保生育給付之請領資格等有疑義,請洽分機6066、6011詢問。
Q10.
辦理出生登記或死亡登記時未同時申請生育給付或家屬死亡給付通報勞保局,嗣後民眾再至戶政事務所表示欲申請生育給付或家屬死亡給付通報勞保局時,戶政事務所可否受理?
A10:
戶政事務所可受理。
Q11.
戶政事務所要不要審查申請人是否符合請領資格?
A11:
戶政事務所僅代為收件,申請案件由勞保局審查,若對勞保生育給付之請領資格等有疑義,請洽勞保局電話:02-23961266轉分機2866詢問;若對國保生育給付之請領資格等有疑義,請洽分機6066、6011詢問;若對勞保家屬死亡給付之請領資格等有疑義,請洽勞保局電話:(02)23961266轉分機2263詢問。
Q12.
民眾為國保的被保險人,但沒有繳納保險費,可否申請生育給付通報勞保局?
A12:
仍請戶政事務所予以受理。
Q13.
戶政事務所要不要影印帳戶資料留存?
A13:
戶政事務所不一定要影印帳戶資料留存:
被保險人親自申請:
(1)被保險人口頭告知帳戶資料,由戶政事務所於通報系統輸入帳戶資料後,列印申請書請被保險人確認無誤後簽名。
(2)被保險人有攜帶帳戶正本或影本,戶政事務所依其提供之資料於通報系統輸入帳戶資料後,列印申請書請被保險人確認無誤後簽名,至於是否影印帳戶資料留存,請戶政事務所視需要自行處理。
被保險人委託他人申請,委託人及受託人應先填妥委託書(含被保險人金融機構或郵局帳戶),並於委託書簽章欄位親自簽名或蓋章:
(1)如受託人未攜帶被保險人之帳戶正本或影本,戶政事務所於通報系統輸入帳戶資料後,列印申請書請受託人確認無誤後簽名。
(2)如受託人有攜帶被保險人之帳戶正本或影本,戶政事務所於通報系統輸入帳戶資料後,列印申請書請受託人確認無誤後簽名,至於是否影印帳戶資料留存,請戶政事務所視需要自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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