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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勞動保障卡透過自動櫃員機(ATM)查詢
二、以中華郵政金融卡透過郵局實體自動櫃員機查詢
三、網路查詢1.自然人憑證2.勞動保障卡3.透過「勞保局行動服務APP」
四、臨櫃查詢1.被保險人親自查詢2.委託他人查詢(雙方證件正本、印章、委託書)
五、電話查詢-勞保局電話服務中心(02-23961266轉分機3111)
六、本人攜帶證件至工會,或委託人攜帶委託書及雙方雙證件至工會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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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勞工保險條例第24條規定之,投保單位故意為不合本條例規定之人員辦理參加保險手續,領取保險給付者,保險人應依法追還;並取消該被保險人之資格。
為維護被保險人於職業工會之投保有效性,於入會加保時,請主動提供完整之工作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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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於工會轉出退保者,請簽立退保(會)申請書,可至會辦理或採通訊方式,本會於工作時間內收到方可受理當日退保,除勞保局或健保署通知雙重加保者外,均不得追溯退保日。
欠繳保費者,本會將依欠費列報予勞保局與健保署,若欠費逾2個月將產生相關滯納金及勞保暫行拒絕給付,為維護自身權益,請勿欠繳保費。
依本會章程規定,需欠費逾6個月或無勞保會員欠費逾3個月,於欠費退保前本會寄出掛號通知函並於欠費屆滿之月底當日主動辦理退保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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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領卡請附健保轉入表;更換卡請繳交200元工本費;代辦者需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現場辦理:台北市公園路15-1號5樓(等候製卡時間約30分)
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兩吋相片1張
郵寄辦理:至全省各地郵局,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加影本、兩吋相片1張
(健保署掛號郵寄約5-7個工作天可收到;尚未收到期間持收執聯與身分證明文件14天內可以健保身分就醫)
工會辦理:於本會投保健保者,攜帶證件及照片檔案至本會,自行至超商繳款需另負擔4元手續費
(健保署掛號郵寄約2-5個工作天可收到;尚未收到期間持收執聯與身分證明文件14天內可以健保身分就醫)
詳細說明請見健保署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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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工會被保險人自付額均為60%;以下為106年費率
勞保:投保薪資*普通費率9.5%*60%+投保薪資*職災費率(不動產0.15%;推銷員0.18%)*60%【以實際加保天數計費】
連結勞保局試算
健保:投保薪資*普通費率4.69%*60%【均以整月計費,月底前轉出者當月不計費】
連結健保局試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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滯納金起算日均為欠繳月份+2月的16日起;
如1月份保費延遲至3月16日繳納則開始計算滯納金(以此類推)
勞保:由工會合併保費代收。
97年5月14日前每日0.2%,上限100%;97年5月15日起每日0.1%,上限20%
健保:由健保局自行寄單徵收。
101年6月30日前每日0.1%,上限15%;101年7月1日起每日0.1%,上限5%(金額未達100元免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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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工會辦理勞健保加保後,原本的健保與國民年金是否需自行辦理轉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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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尚在其他單位加保者,請向工會索取轉入證明單,至原健保投保單位辦理轉出手續。
若勞保已中斷者,國民年金將主動計費至勞保加保前一日,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國民年金相關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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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低收入戶(提供低收入戶證明)、里長(提供里長當選證明)、專技人員或負責人自行設立投保單位(提供單位加保證明)、健保由公司投保之員工(提供公司加保證明),除上述健保身分外,其餘一律需勞、健保同時在工會加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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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保險即為一般所知之失業給付與育嬰津貼等,此乃公司單位申報員工加入勞保時一併投保,職業工會之會員均為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者,在申報勞保加保時並無加入,因此勞保普通費率會比公司少1%。
勞工退休金為雇主負擔之責,職業工會並非為會員之雇主,所以工會並無替會員提撥勞工退休金;若會員為自營作業者之身分,可自行向勞保局申請自願提繳6%內之勞工退休金。 【相關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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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01年1月起,新北市政府將原本補助設籍一年以上之65歲老人健保費,
改由直接發放健康補助金予長者,不補助健保費。
102年1月起政策已有些許變動,但健保加保在職業工會者仍無法直接減免健保費。
健康補助金為一年3324元,一年分兩次發放,已完成帳戶資料提供者將會主動匯入,加保於職業工會者,若申報綜所稅率未逾5%,將會補足健保費最低薪資差額,即一年共可收到642元*12個月=7704元之健康補助金。
連結106年老人健保補助說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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